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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之法的源及其本质
作者 郝东升 、王晓漫 、张国英
中文摘要 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。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,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史唯物主义科学揭示了法律产生、存在的社会条件、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。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观点是: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;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;法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。
頁次 198-198
卷期 414
日期 201003
刊名 中外教育研究
出版單位 中外教育研究編輯部